苏联院研〔2024〕8号
有关办学单位:
根据《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办法(试行)》(苏联院〔2024〕3号),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分院布局,推进全省五年制高职高质量发展,现就做好2024年度分院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认定要求。分院认定范围、认定标准、认定程序、认定材料要求详见《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办法(试行)》。请有关办学单位对照要求,依据标准,据实申报。
二、政策解读和答疑。定于10月22日上午9∶00开始,召开分院认定申报政策解读和答疑视频会议(腾讯会议号:558-551-626)。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。
三、材料报送。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31日前通过学院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分院认定管理模块,在线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申报材料,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稿(一式三份)报送学院。平台填报开放时间为10月21日9:00—10月31日22:00。
四、联系方式。联系人:贲道鹏、丁莉东,联系电话:025-83335112、025-83335358,地址:南京市北京西路15—2号9号楼509室,邮政编码:210024。
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