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丨守护安全,畅通消费
发布时间:2021-03-15 16:18:32  浏览次数:
有这么一个节日
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
每年到这个时候
总有一部分人
会因为这个节日心惊胆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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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会,打假,消费者维权

没错

这个节日就是

315

消费者权益日


每年的3月15日都是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,这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。设立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。


2021年是第39个3.15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,2021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“守护安全,畅通消费”


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节日宗旨

  1.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,对消费者进行教育,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;

  2. 处理消费者投诉,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;

  3. 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;

  4. 打造舆论,宣传消费者的权利,形成舆论压力,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;

  5.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,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维权机构,处理消费者问题;

  6. 成立消费者团体,确立消费者主权;

  7. 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。


你是否看到过这些条款?

“特价商品,概不退换”

“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,预付订金不予退还”

“本店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”

“金银饰品概不退换”

“买一赠一,对赠品不实行三包”

酒店餐饮:“包间最低消费xx元”

健身房:“更衣柜内如有遗留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品,不予保留”

旅行社:“行程仅供参考,变更恕不通知”

婚纱摄影:“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”

留学服务机构:“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已收费用”

预付消费卡:“本店对该卡有修改权和终止使用权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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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遇到这些情况时,
你知道该怎么做吗?


购物、消费发生纠纷怎么解决?

可根据《消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

1、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
2、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;

3、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;

4、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

5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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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维权提示

一、网络维权,截图很重要

法院提醒,当前网购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部分为电子证据。网购下单最好保留下单截图、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截图,并且保留相关支付信息,订单确认信息,以防出现购物纠纷时有效维权。


二、切勿盲日支付“定金”

部分商家混淆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,二者的区别在于“定金不退,订金能退”

依据《合同法》和《担保法》的明确规定,定金有着债务担保效力,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单方面取消订单,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。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。


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

一定要通过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